- 一、在主管院領導的領導下,組織醫院的教學、科研工作。
- 二、擬定教學、科研人才培養計劃,經院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 三、負責臨床教學組織工作;協調教學督導組工作。
- 四、負責科研項目申報、立項、結題驗收等的組織工作;會同財務部做好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工作。
- 五、負責學術論文、發明專利等科研成果的報銷、獎勵、推薦工作。
- 六、組織安排來院進修的醫技人員學習、實習生轉科、見習生教學等工作;協調研究生培養與管理工作。
- 七、組織繼續教育項目的申報、實施工作;負責醫師、技師的繼續教育學分管理工作;組織院內學術講座活動。
- 八、負責對教學、科研立項、論文發表、學生管理等資料的登記、建檔等工作。
- 九、負責醫院圖書閱覽室及電子期刊工作。
- 十、完成上級和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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