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主管院領導及上級公安部門的領導下,負責醫院治安管理工作,確保醫院醫療、科研、教學等工作順利進行。
- 二、負責宣傳教育員工及群眾提高警惕,增強法治觀念,做好防火、防盜、防治安案件、事故的發生等工作。
- 三、負責院內重點部位、要害部門的安全巡查;嚴密核查出入醫院人員、車輛所攜帶的物品,防止醫院物品丟失,查禁違法行為。
- 四、加強院內車輛管理,及時疏導院內交通,防止道路堵塞及隨意停泊,保障停車場正常秩序及車輛安全。
- 五、負責醫院消防安全巡查和設施、設備及器材維護保養,保持設施設備完好,確保其正常使用,做好全院消防培訓及應急演練。
- 六、隨時發現處理突發事件,控制事件現場,防止事態惡化。
- 七、貫徹執行上級公安機關指示、要求和交辦的事情。
- 八、完成醫院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