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醫院領導和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院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方面的管理與業務工作。
- 二、根據醫院感染管理的法規、標準,擬定全院感染控制規劃、工作計劃,制定醫院及感控重點部門的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 三、對有關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
- 四、對醫院感染及其相關危險因素進行監測、分析和反饋,針對問題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導實施。每季度向主管領導和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上報感染監測和控制動態,并向全院通報。
- 五、對醫院的清潔、消毒滅菌與隔離、無菌操作技術、醫療廢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導。
- 六、對傳染病的醫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導。
- 七、對醫務人員有關預防醫院感染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工作提供指導。
- 八、對醫院感染暴發事件進行報告和調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 九、對各級各類人員進行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培訓及考核。
- 十、每年組織進行醫院感染風險評估,并針對高風險項目制定控制措施。對醫院開展的新建、改建項目及新技術新業務進行感染風險評估,并對新建、改建項目的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進行審查。
- 十一、參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工作。
- 十二、對醫院消毒藥械和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器具的相關資質進行審核,對其儲存、使用及用后處理進行監督。
- 十三、組織開展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 十四、完成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