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院領導的領導下,根據醫院工作計劃,結合醫療、醫技工作實際,擬定醫療工作計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全院的醫療管理工作。
- 二、起草、制訂全院各種醫療文件、醫療規章制度及醫療工作計劃和總結,制定年度科室醫療考核指標,經院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并經常檢查督促。
- 三、組織健全并充分發揮各專業委員會的作用,全面提高醫療質量,增進醫療服務。
- 四、負責處理并落實省、市、區等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有關醫療文件及通知。
- 五、根據《醫師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處方管理辦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依法執業;結合醫院實際,督促、組織全院醫務人員認真貫徹執行,保證醫療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積極防范醫療差錯,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
- 六、了解和掌握各業務科室醫療技術工作情況,協調、支持、檢查和管理各醫療科室開展專業技術工作。
- 七、加強全院醫務人員醫療安全學習和醫療衛生法律法規的培訓。對醫療糾紛及特殊的死亡病歷組織調查、討論,及時向副院長、院長匯報,做出結論并提出處理意見。
- 八、負責診療科目準入、醫療機構校驗、出生證管理、產科質量、放射人員體檢管理等工作。
- 九、負責醫療技術準入,抓好醫療新技術、新項目的開展及手術分級授權管理等工作。
- 十、負責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協助人力資源部做好臨床、醫技人員的聘用、培訓、考核、晉升、獎懲工作。
- 十一、負責組織重大搶救、院內外會診和醫療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安排衛生支醫及健康扶貧工作。
- 十二、配合質控辦負責實施“三基”培訓和醫療操作規范培訓等,檢查全院醫務技術人員的業務訓練和技術考核,不斷提高全院的醫療業務技術水平。
- 十三、協助科教部進行學科建設管理。
- 十四、領導醫務部及所屬人員的業務學習。抓好醫患關系辦公室、醫療統計室及醫療廢物管理工作。
- 十五、完成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各種指令性任務和院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