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建設之科室設置及要求
病理科是大型綜合醫院必不可少的科室之一。主要任務是在醫療過程中承擔病理診斷工作,通過活體組織檢查、細胞學檢查以及尸體剖檢,為臨床提供明確的病理診斷,確定疾病的性質及查明死亡原因。病理科診斷的權威性決定了它在所有診斷手段中的核心作用,因此病理科的建設對醫院整體的醫療質量極為重要。
病理科業務人員的素質和數量是保證病理診斷質量的最基本條件,各級醫院必須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選派素質優良的有資質人員從事病理工作。病理科應按照實際工作量配備足夠的病理醫師、病理技術員和其他輔助人員等,承擔教學和科研任務的醫療機構還應適當增加工作人員。病理科人員配備的數量,原則上應根據各醫院的床位數量及醫院的級別而確定。病理醫師按照每100張床位1~2名配備,同時按1:1的比例配備技術人員,還應配備資料管理和相關輔助人員;醫療機構因教學、科研、病理專科化及開展新業務的需要,病理醫師和技術人員的人數也應適當增加;技術員與醫師必須分工明確,不得相互兼職;二級醫院至少有2名醫生具有出具病理診斷報告的資格;三級醫院至少有5名醫生具有出具病理診斷報告的資格;至少2名醫生具有出具術中快速病理診斷報告的資格。
病理醫師首先應臨床醫學本科畢業,必須具有臨床執業醫師資格、注冊病理醫師資格和相應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病理技術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專業學歷(病理檢驗或分子生物學);手術中快速病理診斷的醫師應由具有較豐富診斷經驗的病理醫師擔當。沒有病理執業證書和病理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不能出具病理診斷報告,包括細胞病理學報告。
8、必須加強對病理醫師和病理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每年需達到要求的繼續教育學分。
病理技術室應有必需的儀器設備,盡量減少手工操作,以保證制片質量。病理診斷室應有多人共覽顯微鏡、顯微攝影設備和圖文報告與信息管理系統,以保證規范的報告打印、傳輸及臨床病理討論會、遠程病理會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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