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是藥三分毒”,藥物在發揮其治療作用的同時,也可能對身體造成其他傷害。肝臟是人體最重要的代謝器官,多數藥物要經過肝臟的代謝轉化,才能滅活或發揮藥效,與此同時,也可能給肝臟帶來一定的損傷,也就是“藥物性肝損傷”。
常見致藥物性肝損傷的口服藥物有哪些?
1、解熱鎮痛藥物
常見解熱鎮痛藥如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阿司匹林、吲哚美辛等均有可能引起藥物性肝損傷。尤其在使用一些復方感冒藥時,請您注意其中的成分,避免因重復應用某種成分而增加藥物攝入量。
2、抗微生物藥物
常見的有抗結核藥物中的異煙肼、利福平,抗真菌藥物中的氟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抗細菌藥物中的氯霉素、依托紅霉素、琥乙紅霉素、磺胺類等。
3、他汀類藥物
如洛伐他汀、辛伐他汀、氟伐他汀、阿托伐他汀等。
4、抗癲癇/驚厥藥物
苯妥英鈉、丙戊酸鈉、卡馬西平等。
5、抗腫瘤藥物
幾乎所有的抗腫瘤藥物都可能引起肝損傷,如硫唑嘌呤、甲氨蝶呤等。
6、抗精神病藥物
如氯丙嗪、氟哌啶醇、地西泮、度洛西汀等。
7、抗甲狀腺藥物
甲巰咪唑、丙硫氧嘧啶
8、降糖藥
格列喹酮、格列吡嗪
9、中藥
雷公藤多苷、土三七、何首烏、癃必舒等。
如何規避嚴重藥物性肝損傷呢?
1、如果條件允許,可先檢測肝功能,了解自己的肝臟情況。
2、用藥須在有經驗的醫生或藥師指導下進行,告知肝功能情況,切勿擅自服藥。
3、用藥前仔細閱讀說明書,了解藥物的適應癥、用法用量、療程、不良反應、注意事項等信息,做到合理用藥,避免重復用藥、隨意加大劑量或者延長療程。
4、盡可能減少同時用藥品種數。
5、如必須服用已知有肝毒性的藥物或長期服用某種藥物,需遵醫囑定期監測肝功能,一旦出現肝功能異?;蛘叱霈F乏力、食欲減退、皮膚黃染、肝區脹痛及其他消化道不適癥狀時,應先停藥并立即復診,與治療原發病的醫生溝通是否需要變更原治療方案,并到專業的肝病科就診,給予相應的保肝治療。
藥物引起的輕度肝功能損傷,一般在停藥后肝功能可逐漸恢復,但一旦發生重度肝功能損害,則預后一般較差,尤其是本身有肝炎病史、長期飲酒致酒精性肝病、老年、兒童等患者,服藥時更需注意,盡量避免使用肝毒性藥物,若必須服用,應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使用,并嚴格定期監測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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